按照《上海大学学生手册(本科生)》关于入学新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,对符合条件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,须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及年限
1.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(含二级甲等)以上医疗单位诊断为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,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。
2.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(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)的新生,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二年。
3.创新创业的新生,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。
4.新生因海(境)外游学等其他原因,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。
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,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,不享受在校生待遇。
二、申请时间及流程
1.因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宜在校学习、创新创业或海外游学等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流程:
时间:2024年8 月18日-8月26日
流程:
第一步:登录网站
网址:https://pim.shu.edu.cn
输入学号、密码登录,点击“学生事务”,进入“新生保留(恢复)入学资格申请流程”。
第二步:填写信息
进入流程后,请填写:基本信息、申请原因、上传佐证材料,点击提交即可。
经学校审批同意后,招生就业处将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书寄送至新生本人。
注 1: 如何获得学号及设定密码
访问“上海大学迎新网”(https://yingxin.shu.edu.cn/)中的“本科生迎新入口”,按操作说明获取学号并激活本人在校内的统一身份认证账号。
注 2:上传佐证材料
1)因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宜在校学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,须上传二级甲等(含二级甲等)以上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;
2)因创新创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,须上传创新创业实践证明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。
3)因海(境)外游学等其他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,须上传拟游学高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2.因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流程
第一步:
新生在“全国征兵网”登记报名时,填写打印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“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”,一式两份)或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。
第二步:
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由入伍地县级征兵办统一盖章后,于8月28日前(以邮戳为准)将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原件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等材料EMS统一寄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(地址: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 号 A 楼 427 室 招生就业处收 电话:021-66134148)。
第三步:
经学校审批同意后,招生就业处将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书寄送至入伍地县级征兵办,由入伍地县级征兵办送交新生本人。
上海大学
招生就业处
2024年8月1日